自离补办离职手续

在自离后要求补办离职证明的情况下,用人单位无权拒绝。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五十条规定,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出具相关证明,并办理相关手续。这意味着,即便劳动者自行离职,用人单位仍有义务在合理时间内补办离职证明,以满足劳动者的合理需求。因此,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办离职证明,用人单位应当予以配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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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用人单位不配合补办离职手续,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:1.与用人单位沟通,明确告知其法律义务,要求其尽快办理;2.若沟通无果,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,由劳动监察部门介入处理;3.必要时,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,如提起诉讼或申请劳动仲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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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法律角度,补办离职手续需注意以下关键点:1.确保用人单位已出具正式的离职证明;2.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,确保个人权益不受影响;3.完成工作交接,避免后续纠纷;4.保留好相关证据,如邮件、短信、录音等,以备不时之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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