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买卖签订合同后,买方不买了
宁波市北仑区取保候审律师
2025-06-09
买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不履行购买义务,除了应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外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七十七条,还可能面临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。这意味着,如果卖方坚持要求履行合同,买方可能需要继续完成交易;如果无法继续履行,买方还需赔偿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,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价格波动、交易机会丧失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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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若买方因不可抗力(如自然灾害、政府行为等)无法继续履行合同,应及时通知卖方并提供相关证明。根据具体情况,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内容,如延期履行、调整价格等。若协商不成,可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一百八十条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定,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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